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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末之并州匪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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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八章试行科考 (15 / 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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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了自行记录。可铭记于心,亦可誊抄于竹简上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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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案写于郡县统一发放的竹简之上,由提学官回收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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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试便是在这种简陋、仓促的条件下紧锣密鼓的完成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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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六十分为准,全郡共筛选出可用之才二百七十一人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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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人最低亦可于郡县之中担任一胥吏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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